齐鲁工业大学档案借阅制度

发布时间:2015-05-12作者:设置

    一、利用开放档案、个人查阅本人学籍成绩者, 凭本人有效证件均可查阅。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查阅,我们还提供了电话、信函或E_MAIL的方式 。
    二、校内外人员利用一般档案,凭单位介绍信查阅;利用有保密内容或归档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档案,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档案室领导批准。校内人员因私查阅和校外人员查阅按规定收费。
  三、利用档案应在档案馆内阅览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时,须经档案工作人员同意,并办理借出手续。借出档案应及时归还,一般不得超过一周,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,应向档案室说明情况,并办理续借手续。
  四、基建图纸或重要档案的外借利用,须经档案室主任批准,并严格履行借阅手续,限期归还。必须缴纳出借保证金不少于500元,待图纸档案归还后,经验收无丢失或损坏者,如数归还。丢失或损坏档案由管理人员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,以修复、寻找其档案。
  五、利用者在阅览档案时应注意爱护档案材料,不得勾画、涂改、增删、抽页、剪裁或污损,对损坏档案者,档案室依据档案法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。利用者用毕档案后,应按要求填写“档案利用登记”簿
  六、档案馆负责档案的复制(复印、扫描、翻拍), 并按规定收费。对较珍贵的档案和纸质材料较差的档案,不得复印,只可手抄或扫描。
  七、对查阅完毕和归还的档案,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点和注销,检查无误后放回原处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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