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鲁工业大学档案工作业务规范

发布时间:2015-07-10作者:设置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加强我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,提高业务工作水平,更有效地收藏和利用档案,为学校和社会服务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》与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等规章制定本规范。

第二条  本规范是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的重要依据。以档案学基础理论为指导,以档案工作法律、法规和规章为依据,把档案基础标准、业务工作组织标准、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现代化建设技术标准相结合,以适应学校档案工作的现实和长远发展需要。

第三条  根据各级档案业务工作标准和规范,学校档案严格实行部门(单位)立卷归档、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制度,以确保档案的系统、准确、完整完善和安全,便于开发利用;并按规定做到“三纳入”“四同步”,即: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规划,纳入管理制度,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;在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,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档案工作。

第四条  本规范与《齐鲁工业大学档案实体分类方案》齐鲁工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配套使用,互为补充。

第二章 档案工作制度建设

第五条  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及其实施办法,落实《齐鲁工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,进一步制订各类专门档案(包括教学档案、科研项目档案、设备项目档案、基建档案等)管理细则,逐步形成一套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规章制度,做到档案工作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。

第六条  《齐鲁工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为指导,建立健全各部门、单位档案工作制度,包括“各部门(单位)立卷归档材料范围及保管期限”、“部门立卷归档制度”等。

第七条  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,建立健全“齐鲁工业大学档案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”等,不断完善档案工作的检查、考核与评估制度,明确岗位职责,强化责任意识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。

第三章  档案的收集与归档

第八条  收集范围

一、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》规定应归档的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产品生产和科技开发、基本建设、仪器设备、出版、外事、财会十大类(新标准为十一大类)文件材料。

二、学校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各种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。

三、国内外能征集到的与学校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各类材料。

四、并入学校的相关单位的档案。

五、上级决定交由学校档案馆保管的被撤销单位的档案。

六、校内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,根据情况可按征集、代管、捐赠等方式处理。

第九条  立卷归档的分工

一、部门(单位)立卷归档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础,各部门(单位)必须有专人负责。各部门单位的分管校领导,各部门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,都应把相应的档案工作列入自己的职责范围,督促有关部门、有关人员密切配合档案馆做好基础档案工作。

二、全校性、综合性和校领导代表学校与外单位、上级机关往来的函电、书信、聘书等,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,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应门类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
三、立卷归档的大类涉及多个部门,可由一个或几个主要职能部门归档,其他部门向它们集中或靠拢。

第十条  保管期限

一、档案保管分永久、长期、短期三种:

永久:凡是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,对本校、国家建设、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,列为永久保管。它主要包括两部分,一是本校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;二是上级领导部门针对本校所发的重要文件材料。

长期(十六年至五十年):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,在长期内对学校有查考利用价值的,列为长期保管。它主要包括:一是本校形成的,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各项工作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;二是上级领导部门和有关部门所发的,与本校工作、业务有关的比较重要的文件材料。

四、短期(十五年以下):凡在较短时期内,对学校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,列为短期保管。

第十一条  案卷的质量要求

一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,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,区别不同价值,便于保管和利用。

二、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活动的真实内容,手续完备,质地优良,书写工整(禁止使用铅笔、圆珠笔、红色或纯兰墨水笔书写),图像清晰,规格统一,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。

三、组卷的原则:

1、管理性内容的文件材料,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,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: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;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印件在前,定稿在后;定稿在前,历次重要讨论稿在后;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。

2、专题性、成套性档案(含教学、科研、产品与科技开发、基建、设备、出版等档案)按阶段、结构、部件等分别组卷。详见各门类档案工作细则。

3、准确鉴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保管期限及密级,不同保管期限,不同密级的档案,应分别组卷。

4、卷内文件排列,一般应文字材料在前,图样在后。图样按图号排列,配套的特殊载体的文字材料按有关规定整理。

5、人事档案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的要求一人一卷,并进行分类,号码编页。

第四章  案卷厚薄

第十二条  立卷应视文件材料的多少进行,当同一问题的文件多时,可组成数卷,当问题单一,文件较少,又不能一起归类时,可立薄卷。根据机关档案管理条例,文书档案也可按件归档,其厚薄应依文件自然形成原貌为标准。

第五章 案卷页码

第十三条  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,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,只要是书写的文字材料,均应依次在文件的非装订线一侧下脚编页号;不装订的案卷,应在卷内每份文件右上方加盖有单位名称、档号、件号的戳记,并逐项填写。

第六章 卷内目录

第十四条  每个案卷必须按规定格式逐件填写卷内目录,对文件材料原有题名不得随意更改或简化,若原有题名无实质内容或无题名的,要重新拟定并在前后加[]。没有责任者、年、月、日的文件,要考证清楚,及时补上。会议记录要概括出主要内容。

第七章 备考表

第十五条  卷内文件材料情况说明,应填在备考表内。若无说明,也应将立卷人、检查人姓名、时间写上。检查人应是立卷单位负责人。备考表应置卷尾。

第八章  案卷标题

第十六条  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,体式一致。一般包括主要责任者、内容、名称(文种)等。部分案卷题名可以是项目的名称代字、代号及其组件、部件、阶段的代号和名称。一般写在卷面,不超过 50 个字。

第九章  案卷装订

第十七条  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,裱糊破损文件,字迹稍模糊应复制与原件放在一起,装订用三孔一线。不装订的案卷,应按标准用细线逐件装订。

第十章  案卷格式

第十八条  去除有特殊要求的外,档案的案卷格式和用纸应统一。卷皮一般用250以上较厚实的牛皮纸制成的全封闭式,规格为300毫米×220毫米,厚度一般为10152030405060毫米;表格用纸为260毫米×185毫米,卡片为125毫米×75毫米,用70以上的白色书写纸。某些特殊规格以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为准。

第十九条  归档时间和手续

一、归档时间按《齐鲁工业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执行。

二、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归档。

三、档案归档必须履行手续,填写移交清册,一式二份,写明案卷标题,卷内文件页数,案卷数量,移交时间,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,以示负责。

第十一章  档案的整理

第二十条  划分全宗

一、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,同一个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,不同全宗的档案不能混杂。

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-档号编制规则》,结合我校档案全宗的实际情况编制全宗号。

第二十一条  档案的分类、编号、排架

一、我校档案采用实体分类法,即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,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,对库存档案整理、编号、排架。

二、馆藏档案采用实体分类号(档号),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,严格执行《齐鲁工业大学档案实体分类方案》,逐卷分别归类编号。年度为自然年度或教学年度,按各类规范要求确定。

三、档案实体按档号顺序装盒排架,各类档案分别在划定区域内自上而下、由左向右摆放。

四、档案分类、编号、排架,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变动。

第二十二条  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

一、案卷目录是管理档案的基本工具,应根据各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,做到无重复档号。

二、逐步编制配套的参考资料和检索工具:档案馆指南、全宗介绍、分类目录、专题目录、文件字号索引及资料目录等。

第十二章  电子档案的归档

第二十三条  电子文件资料档案的收集

一、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。

二、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。

三、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。

四、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,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,并附有纸张打印件。

五、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,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算法,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。

六、用计算机辅助设计、绘图或多媒体技术制作的图形电子文件,以及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,收集时应注意参数,数据的准确、完整性及其对设备的依赖性、易修改等问题,不可遗漏相关软件、型号和各种数据。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,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。

七、用视频获得的动态图像文件,收集时应注意其压缩算法和软件。

八、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,收集时注意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。

九、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、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并收集。

十、电子文件性质代码R-草稿性,U-非正式,O-正式。

第二十四条  电子文件资料档案的归档

一、归档的电子文件资料,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,按内容、保管期限、密级等因素相对集中,并填写登记表。

二、电子文件应按《档案著录规则》著录,并制成机读目录。

三、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,标签内填写编号、名称、密级、保管期限、硬件及软件环境等。一般按只读光盘,一次写光盘,可擦写光盘、磁带的顺序划分。禁用软盘作为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资料归档。

四、归档的电子文件的机读目录、相关软件、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,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。

五、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,应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,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,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。

六、原电子文件数据集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,保留时间至少1年。

七、在网络中进行了逻辑归档操作的电子文件,应按照上述归档过程完成物理归档。

第十三章  档案的保管

第二十五条  库房要求

一、档案库房应有防盗、防火、防水、防潮、防虫、防鼠、防尘、防强光、防污染等设施。

二、库房标准温度为14-24,标准相对湿度为45-60%

第二十六条  案卷的存放与管理

一、案卷入库应严格手续,做到帐、卡、物相符。以全宗或件为单位,按不同门类、载体、依档号顺序排列。

二、库房档橱应顺序编号。

三、档案人员应认真执行《齐鲁工业大学档案保管制度》,定期检查档案存放的情况,记录在案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对破损、退变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。

第二十七条  档案的统计与分析

一、认真执行《齐鲁工业大学档案统计制度》,做好档案统计,按上级的要求及时报送报表。

二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,准确掌握档案的收进、移出、整理、利用、销毁等数据作好档案分析工作。

第十四章  档案的编研和学术研究

第二十八条  档案馆应加强编研工作,对档案资料进行研究整理,编辑出版。参加学校信息网络整体建设和校内外编史修志,编写或配合有关部门编写重要参考资料。

一、编研的重要参考资料包括:学校沿革表;历任校领导(含副职)职务名称及任免;学校各种基础数据汇编;年鉴、学校大事记(可与党办、校办合编);重要档案史料汇编;重要专题档案汇编(如学生运动、规章制度、科研成果、重要教材、基建工程、大型设备等);重要会议简介等等。

二、档案馆对编纂的各种汇编要注意把关,保证质量。必要时应报有关部门或分院领导审查。

第二十九条  档案馆要加强与图书馆、博物馆等的联系,根据学校和社会需要,经校长批准,在适当时候通过展览和新闻媒介公布一定数量的档案资料。

第三十条  档案馆应认真组织本单位学术理论研究,参加本系统、本地区的档案协会(学会、研究会)活动,并起重要作用。

第十五章  档案的计算机管理

第三十一条  档案部门应纳入学校自动化信息管理网络,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、实用的、与本规范配套的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,提高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能力。

第三十二条  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配置环境、机种选型要和本单位自动化信息管理网络相一致,尽可能选用容量大、档次高的计算机,以保证档案科学管理的需要和高校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要求。

第十六章  单位、部门立卷的基本要求

文件材料形成部门、课题组立卷归档(简称部门立卷)是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档案案卷质量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,对部门立卷提出以下要求:

一、基本原则

(一)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、科研、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固化信息资料。

(二)坚持平时立卷制度。档案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,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、积累和保管,做到文件材料齐全、完整、准确、系统;并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,制定案卷类目,合理分类存放,既便于查阅利用,又随时为做好立卷打好基础。

(三)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、保管期限及密级的判定,一般遵循下列原则:

 1、凡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,对学校、国家建设、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,列为永久保管。

 2、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,在长期内对学校有查考利用价值的,列为长期保管。

 3、凡在短期内对学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,列为短期保管。

 4、凡是上级领导机关所发的文件,按照原文件所定的密级执行;凡属本校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密级,按照国家、省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(四)根据2000年国家档案局批准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(DA/T22——2000),对归档文件整理作出新规定。为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,可以采用不同于传统立卷方法的“文件级”整理方法。

 二、基本内容

各部门、单位立卷包括党政文书和专业两类。如科研处应有党政文书和科技档案两类,国资处应有党政文书和设备档案两类等。

1、党政文书档案

部门(单位)的文书档案需由学校档案馆保管的主要有:部门(单位)的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,有关职能部门的会议记录,年度大事记(含机构设置,人员构成,学生基本信息、先优教师、学生名单等);部门(单位)保管的主要有:部门(单位)党、教学部门党政领导会议记录,重要讲话,下属科室的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,年度大事记,教学有关资料等。

2、专业档案

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学校专业档案主要有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国有资产、财会等,其主要内容见规范中相应部分。

三、立卷程序

()立卷分类

1、分年度

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年度;

跨年度的批复,归入批复年度;

跨年度的规划、计划,一般归入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;

跨年度的总结、报告,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;

跨年度的会议文件,一般可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;

跨年度的非诉讼案件材料,应归入结案年度;

法规性文件归入公布或批准的年度;

按学年处理的文件归入专门年度。

2、分问题

将文件材料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、事物分开。

3、分期限

将文件材料按规定的不同保管期限分开。

() 案卷组合排序

1、组合形式

会议文件,按会议届次组合,可一会一卷、数卷,或数会一卷;

非诉讼案件材料,按问题或人头组合,可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;

人民来信材料,可按信件的作者,信件处理形式或信件所反映的问题组合;

统计、报表、名册等文件,按照格式名称组合;

学校管理和业务活动形成的业务文件材料,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;

工作计划、总结等文件,一般可按责任者或名称组合;

简报按名称或期号组合;

其他文件可按特殊形式组合。

2、排序的原则

(1) 管理性内容的文件材料,按问题、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,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:

 批复在前,请示在后;

 正件在前,附件在后;

 印件在前,定稿在后;

 定稿在前,历次重要讨论稿在后;

 结论性材料在前,依据性材料在后。

 (2) 专题性、成套性档案(含教学、科研、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、基建、设备、出版等档案)按阶段、结构、部件等分别组卷。

 (3) 准确判断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与保管期限及密级,不同保管期限,不同密级的档案,应分别组卷。

 (4) 卷内文件排列,一般应文字材料在前,图样在后。图样按目录或图号排列,配套的特殊载体的文字材料按有关规定整理。

 () 检查案卷文件材料

 1、检查案卷文件材料的成分,审查文件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完整,并剔除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。

 2、检查案卷文件材料的联系,依照案卷类目纠正案卷文件之间不贯通、不统一、不清晰或重复和拆散联系的现象。

 3、检查案卷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,查看各案卷中文件保存价值是否有差异,各部分之间是否整体一致。

 4、检查案卷文件材料的数量,对同一问题文件数量多的,可适当分卷,问题单一、数量较少的可组薄卷。

 5、检查案卷文件材料用笔是否符合归档要求,凡用笔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,必须予以纠正。使用铅笔、圆珠笔、红色或纯兰墨水笔书写的文件材料,禁止归档。

 () 整理

 对装订线以外有字迹的或破损的文件材料,及与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、小字条等,要进行加边、修补和裱糊;对较大的表格,要进行折叠;除掉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。

 () 编页号

 卷内文件材料无论单面或双面,只要有书写文字,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,页号的位置在每面材料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脚,使用铅笔编页号。

 () 填写卷内文件目录

 顺序号:以卷内文件排列的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号。

 文号: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号。

 责任者:形成该文件的单位、对文件负有责任的署名者。

 题名:即文件的标题,一般照实抄录。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内容的文件,可以自拟标题,外加“〔〕”号。

 日期:文件形成时间。填写时可用“、”代替“年”“月”“日”。

 页号:填写卷内文件的起始页号,最后一栏填写文件的起止页号。

 () 填写卷内备考表

 本卷情况说明:填写卷内文件缺损、修补、补充等情况。

 立卷人:由立卷责任者签名。

 检查人:由对案卷质量进行审查的单位负责人签字。

 日期:由立卷人按实际立卷时间填写。

 () 拟写案卷标题

 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,结构完整,体式一致。一般应准确概括卷内文件材料的主要责任者、内容、名称(文种)等。部分案卷题名可以是项目的名称代字、代号及其组件、部件、阶段的代号和名称。

 () 案卷装订

装订前应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,糊裱破损文件,字迹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放在一起。案卷采用三孔一线装订,不订卷的文件材料,应按标准细线逐件装订。

 四、归档验收和保管

部门立卷后的案卷分两个保管方式,一是本部门(单位)保管的案卷;二是该学校档案馆保管的,要进行移交。

() 验收移交

 部门立卷后,经档案馆工作人员检查合格,将需学校档案馆保管的案卷,填写移交目录,一式两份,双方履行签字手续,办理移交。移交目录各执一份存查。

 () 归档时间

1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应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;

2、科研类档案应当于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由科研部门收集整理,次年6月底前归档;

3、基建类档案应当于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由基建部门收集整理,次年6月底前归档。

() 保管

部门立卷后将由本部门(单位)保管的案卷,列出目录、经部门(单位)领导签字,编写检索工具后用专门的橱柜进行保管,有条件的部门(单位)可设置固定的库房。

五、其它

 () 填写卷内文件目录、备考表、案卷标题,均应使用碳素墨水、蓝黑墨水或毛笔书写。

 () 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,学校正式编号的行文存二份归档。

 () 归档文件材料应是文件材料的原件,复印件原则上禁止归档;电子文件材料应是激光打印的有效(如正式加盖单位印章等)文件,以确保档案的保存价值与安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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